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147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中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中格威贸易有限公司、梁开华、邓国均、张艳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中格威贸易有限公司、梁开华、邓国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中格威贸易有限公司,住佛山南海里水胜利村河塱沙村民小组佛山市中格威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厂房201,组织机构代码68861521-3,法定代表人:梁开华。
被执行人:梁开华,男,汉族,1975年9月10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云山大道。
被执行人:邓国均,男,汉族,1971年10月1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路。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1474号;
未履行标的额:8931863.42元及其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中格威贸易有限公司、梁开华、邓国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卢法官85689033, 岑书记员8568990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