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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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义、梁冰

区人民法院2017-11-03 19:30:4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13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桂昌与被执行人谢义、梁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两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桂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谢义,男,汉族,1982年5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六路13号东海花园3号楼1008房。

被执行人:梁冰,女,汉族,1979年10月15日出生,住广西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德胜街10组283号。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1313号;

未履行标的额:60000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4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谢义、梁冰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      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0757-86760780。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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