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13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桂昌与被执行人谢义、梁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两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桂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谢义,男,汉族,1982年5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六路13号东海花园。
被执行人:梁冰,女,汉族,1979年10月15日出生,住广西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德胜街。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1313号;
未履行标的额:60000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4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谢义、梁冰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 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0757-86760780。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