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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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日忠、余焕颜

区人民法院2017-09-26 13:19:0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6)粤0605执恢124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文钊与被执行人陆日忠、余焕颜民间借贷一案中,被执行人区金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何文钊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陆日忠,男,汉族,1968年12月1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闸边村凤翔里大街立新巷7号;

被执行人:余焕颜,女,汉族,1967年10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闸边村凤翔里大街立新巷7号;

执行案号:(2016)粤0605执恢1247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816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可得执行款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陆日忠、余焕颜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姚法官0757-86816713;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8月3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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