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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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庆猛、张七仔

区人民法院2017-09-26 13:14:1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5)佛南法罗执字第1819号之十八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兆华、赖世彬、张浪秦与被执行人卢庆猛、张七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人卢庆猛、张七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张兆华、赖世彬、张浪秦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庆猛,男,汉族,1982年6月14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同和街经贸学校。

被执行人:张七仔,男,汉族,1963年3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定远新村。

执行案号:(2015)佛南法罗执字第1819号;

未履行标的额:434411.1元;

悬赏金数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卢庆猛、张七仔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吴法官0757-81262205,刘书记员0757-81262577;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06月12日。

    

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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