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禅城区冠亚达电子电器线材厂、胡元淦、梁带连、郑国幸等

区人民法院2017-09-08 15:41:0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1396-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多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禅城区冠亚达电子电器线材厂、胡元淦、梁带连、郑国幸、佛山市南海国幸电子线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禅城区冠亚达电子电器线材厂、胡元淦、梁带连、郑国幸、佛山市南海国幸电子线材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佛南法桂民二初第5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多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人:佛山市禅城区冠亚达电子电器线材厂,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泰华路43号北楼厂房,组织机构代码:76731215-7;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元淦;

执行人:胡元淦,男,汉族,1972年2月3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三西路19号翠庭轩;

执行人:梁带连,女,汉族,1981年1月12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高要市蚬岗镇富佛村;

执行人:郑国幸,男,汉族,1972年1月29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大道东香江花园;

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国幸电子线材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榄工业区(原钻石陶瓷有限公司)自编I2号厂房,组织机构代码:59401546-0。

法定代表人:郑国幸

未履行标的额:3591272.9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李法官、潘法官,电话:0757-81276064、81276040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至本案执行完毕伙本案终结执行之日为止

    

七年八月十八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