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6)粤0605执12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维维与被执行人潘宝权、余燕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潘宝权、余燕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万维维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潘宝权,男,汉族,1965年2月12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民乐豫章村;
被执行人余燕仪,女,汉族,1968年2月25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民乐豫章村;
执行案号:(2016)粤0605执1237号;
未履行标的额:203164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潘宝权、余燕仪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姚法官0757-86816713。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8月25日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