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369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炳强与被执行人黄志明、梁凯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志明、梁凯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炳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志明,男,汉族,1964年9月9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工农兵街;
被执行人:梁凯璇,女,汉族,1970年1月20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旧圩名华楼;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3694号;
未履行标的额:140000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志明、梁凯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林法官0757-81285156。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7月24日。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