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36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鸿昇建材店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东裕装饰设计工程部、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东裕装饰设计工程部、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鸿昇建材店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东裕装饰设计工程部,住所地广东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南路211号永利花苑25号商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40682601338508。
经营者:黎月芳。
被执行人: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00号二层08房,组织机构代码58187960-6。
负责人:龙国忠。
被执行人: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侨乐街58号首层,组织机构代码23112900-4。
法定代表人:谢柳声。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3640号;
未履行标的额:164580元及相关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东裕装饰设计工程部、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广东嘉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谭法官0757-86816711、81899651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2666。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