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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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超尚、许少英

区人民法院2017-08-18 15:31: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91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玉荣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尚艺隆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梁超尚、许少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尚艺隆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梁超尚、许少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吴玉荣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尚艺隆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平地乡泗沥经济社“大尖帮”(广佛路南侧)综合楼三楼305室,组织机构代码:070247180。

法定代表人梁超尚。

被执行人梁超尚,男,汉族,1979年5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怀集县闸岗镇善福村委会梁圩村28号。

被执行人许少英,女,黎族,1975年9月3日出生,住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山黎村。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919号;

未履行标的额:192158.07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1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1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尚艺隆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梁超尚、许少英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尚艺隆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梁超尚、许少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欧法官0757-85505402;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6月4日。

    

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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