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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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玖玲、潘岐党

区人民法院2017-08-18 15:26:0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91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连芳与被执行人潘岐党、邝玖玲、中山市古镇如安达货运代理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连芳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邝玖玲,女,汉族,1973年10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电白县沙琅镇曙光农场二队宿舍;

被执行人:潘岐党,男,汉族,1965年4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英德市白沙镇白沙村委会联塘组32号;

被执行人:中山市古镇如安达货运代理部,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北曹一路段西天宏物流H1-17,组织机构代码L2455493-2。

经营者:邝玖玲。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916号;

未履行标的额:4815042.96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10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潘岐党、邝玖玲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潘岐党、邝玖玲、中山市古镇如安达货运代理部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杨法官0757-86705363。

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8月15日。

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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