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6)粤0605执835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志雄与被执行人冯毅麟、廖文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冯毅麟、廖文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志雄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冯毅麟,男,汉族,1979年7月29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沙溪新正路西一街;
被执行人:廖文英,女,汉族,1980年11月6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沙溪新正路西一街;
执行案号:(2016)粤0605执8352号;
未履行标的额:534253.94元;
悬赏金数额:申请执行人可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冯毅麟、廖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法官81829506、81829503。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2666。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