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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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兴有

区人民法院2017-07-07 17:35:3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97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德凤与被执行人唐兴有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唐兴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兴有,男,汉族,1963年9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达县大树镇草新村;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978号;

   未履行标的额:6299.70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3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5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兴有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兴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黎法官0757-85657192、钟书记员0757-85681610。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0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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