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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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文耀

区人民法院2017-07-07 17:25:2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8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双源与被执行人麦文耀民间借贷一案中,被执行人麦文耀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何双源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麦文耀,男,汉族,1964年9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儒溪新村新三社五巷10号;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814号;

   未履行标的额:142650.88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麦文耀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姚法官0757-86816713。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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