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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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强

区人民法院2017-06-07 10:50:3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36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显星与被执行人梁伟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伟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周显星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伟强,男,汉族,1963年2月24日出生,曾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鳌洲内街26号2楼,现登记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清路5号408房;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365号;

未履行标的额:384403.43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梁伟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伍法官0757-86253076、0757-86253059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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