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226.5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19.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35.0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约法三章”的相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